校内各单位:
为合理协调学校领导2016年暑假期间出席有关公务活动,请各单位(部门)报送拟请校领导出席公务活动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请党委书记、副书记出席的报党委办公室, 拟请校长、副校长出席的报校长办公室。
二、请于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16:00前分别以纸制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领导2016年暑假期间出席公务活动报表》(详见附件)。纸制版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审阅签字,电子版直接发至相应邮箱。
三、请按照《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校党发〔2013〕12号)有关要求,应适当控制公务活动规模,精简形式,提高实效,切实组织好各项公务活动。
联系人:
附件:学校领导2016年暑假期间出席公务活动报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