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国庆节放假调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10月3日放假,10月4日至10月7日上班。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按照国务院通知安排上班。
本科一年级新生10月1日放假,10月2日至10月7日军训。
全校寒假放假时间提前一周,由原定的1月17日提前至1月10日。
二、各教学单位按照研究生院和教务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教学工作安排。
三、国庆节放假期间应严格执行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学校继续执行分批次、阶段性封闭管理,各单位要全面动态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情况,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指导本单位师生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报送个人健康情况和出行信息,积极配合属地和学校落实健康监测、流行病调查等防控措施。
(二)按照“非必要不离长”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国庆节”假期确需外出离开长春市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属地要求的排查管控地区。
(三)放假期间,师生应尽量做到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去环境密闭场所;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校内外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四)假期结束后返校,离长人员按开学返校同样要求,未达到属地排查管控解除要求和相关防疫要求的人员暂不能进入校园;离长返校师生需持返长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符合要求的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方可进入校园。
四、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和假期安全等各项工作。遇有突发疫情要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按照突发疫情预案处置。其它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并按规定妥善处置。
总值班室电话:85166316(24小时)
防控办值班电话:85168182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