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就报送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2021年度工作总结的要求
(一)撰写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吉林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应包括:2021年度工作举措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等。工作举措和成效应突出重点,可量化的指标尽量用数据表示,并与上一年度(或过去几年)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得出相应结论。
(二)报送要求
1.报送的工作总结应简洁、精练、清晰,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严格控制报送总结的字数,存档和对外公布的总结篇幅可由各单位酌情确定)。
2.各单位工作总结应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呈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
3.请党政职能部门、直属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派出机构、直属服务机构、直属业务机构于12月20日(星期一)16:30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的纸质版(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鼎新楼a区820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邮件标题应为“单位名称 2021年度工作总结”。
4.各教学单位、研究机构等暂不需要将总结材料报送学校,由本单位存档。
5.请校内各单位于2022年1月10日前,在一定范围公布本单位工作总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接受师生监督。
联系人:张玉珠 王锟
电 话:85159011 85168083
二、关于报送2022年工作要点的要求
(一)撰写要求
工作要点撰写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聚焦巩固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聚焦“双一流”建设核心任务、“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安排等重点,定目标、定举措、定时限、定责任,确保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工作内容切实可行。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吉林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涉及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22年本单位工作要点,做好工作衔接。
2.各单位的工作要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并呈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
3.报送内容包括:
(1)本单位2022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重点工作要逐条梳理,言简意赅,概括准确。
(2)报送本单位2022年度重点工作,日常常规性工作不报送。
4.请各单位于12月23日(星期四)16:30前将工作要点的纸质版(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鼎新楼a区811室;邮箱,邮件标题应为“单位名称 2022年工作要点”。
5.各教学单位、研究机构等暂不需要将工作要点报送学校,由本单位存档。
联系人:张磊
电 话:85166373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