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23〕 8 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2023年度吉林省博士后资助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及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请人一般应为2021年1月1日后进站并且在站的我校博士后科研人员(预计出站时间不少于6个月)。
参加全国揭榜领题活动且项目在省内对接成功的博士后(含已出站)或拟进站博士生等,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可优先给予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潜质,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具有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并确保在站期间内完成课题研究。同时科研内容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的;
2.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发的;
3.具有较大创新和较好应用转化前景的;
4.攻克工艺、设备难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技术难题的;
5.其他具有重大科研意义和社会价值的。
(二)申请人在站期间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第一完成单位为吉林大学)。
1.自然科学类博士后:
(1)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或面上项目;
(2)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3)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站中、站前);
(4)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
2.哲学社会科学类博士后:
(1)获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站中);
(3)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
三、资助额度及推荐限额
2023年全省拟资助博士后30人,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核定给我校的推荐限额为10人。
国家指定建设“双一流”学科所在中层单位最多推荐3人,其他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最多推荐1人。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以下简称中层单位)审核推荐
1.中层单位对申报人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中层单位博士后流动站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并确定推荐人选,评审会专家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做好会议记录。
(三)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公示
学校对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五)材料上报
学校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材料要求
(一)《申请表》纸质版用a4纸纵向双面打印、装订,一式3份,其中1份在“五、设立单位审核意见”栏由中层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另2份做上报使用,只限本人签字,中层单位不填写意见、不加盖公章。
(二)将加盖中层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原件扫描生成清晰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彩色扫描,分辨率150dpi),供学校公示使用(文件名:单位 姓名 申请表)。
(三)中层单位统一填写《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一览表》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上报excel电子文档(文件名:单位 一览表)。
(四)本次申报无需向学校提交证明材料,中层单位对申报人员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于2023年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层单位。
(二)各中层单位于2023年2月10日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秦老师
联系电话:13364680379 1308687373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附件:
1. 2023年度吉林省博士后资助申报指南
2. 吉林省博士后科员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
3. 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