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研究基地管理
1.组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考察评审工作;组织校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遴选工作。
2.贯彻、落实教育部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制定学校关于重点研究基地的管理办法,制定学校关于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各基地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咨询服务、信息资料建设、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推动基地建设。
4.组织各基地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汇总、上报各基地工作简报、成果简报、年度检查表、经费决算、咨询报告反馈意见表、统计年报,促进基地管理规范化。
5.监督、检查各基地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6.协助领导监督、检查学校及各职能部门支持基地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规划的落实情况,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基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7.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基地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动校内各基地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促进各基地均衡发展。
8.收集、提炼其他高校基地建设和发展的各方面信息,为我校基地建设提供借鉴。
9.负责对基地的年度检查和阶段评估工作。
10.对基地建设和发展情况进行整体宣传,发挥基地对校内其他科研机构的辐射、影响和带动作用。
二、其它科研机构管理
1.负责哲学社会科学新建研究机构的论证与申报工作。
2.负责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根据检查和评估结果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提出调整意见。
三、科研成果管理
1.制定、修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科研成果的验收、审核和认定工作。
3.负责科研成果的统计、汇总,做好科研成果的归档工作。
4.通过cssci系统等途径搜集我校科研成果被引用、评论情况,为科研成果的评奖、评价提供依据。
5.加强对高水平科研成果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科研成果对科学发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等各项事业发挥实际作用。
6.负责重要科研成果的购买、收藏。负责订购各种重要的学术刊物,组织传阅,负责装订和收藏。
四、组织科研成果评奖
1.组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奖、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成果等国家和部委奖的申报工作。
2.组织吉林省、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申报和初评工作。
3.组织吉林大学哲学社科研究成果评奖工作。
五、其它工作
1.负责处内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2.负责挂靠在我校的各类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管理及各类活动的协调工作。
3.完成各类相关工作文件的上报、下发工作。
4.各项工作的文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