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0日校长办公室制定)
为规范《信息周报》报送、编辑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质量和安全,不断提高编报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信息报送原则
第一条 各单位所报送的信息内容应具有真实性。
第二条 各单位报送信息应注重实效性。对重要的政务信息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第一时间汇总报送。
第三条 报送的信息内容要不涉密,宜公开发表。
第二章 报送信息的具体要求
第四条 标题要求
标题应突出主题,字数不超过20字。
第五条 内容要求
(一) 以陈述的方式表达信息内容。
(二) 单位、部门名称应表达完整(或使用规范简称)。
(三) 日期表达要准确,不用含糊语言。
(四) 信息文字不宜过长,一般应控制在500字内。
第六条 报送时间要求
报送信息每周一次。寒、暑假期间停止报送,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统一报送,编发寒、暑假特刊。
第七条 报送方式
各单位信息员应于每周五16时30分之前通过email将本单位信息报送到综合信息办公室。
第三章 其 它
第八条 综合信息办公室每月对各单位信息的报送、采纳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予以公布,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列为信息工作的考核范围。
第九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